據江蘇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所作的《關于2015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內容顯示,2015年江蘇省在國家確定的化學需氧量等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上均較2014年有了明顯下降,PM2.5濃度也進入下降通道。
PM2.5濃度同比下降6.3% 江蘇大氣治理成效初顯
無論是空氣質量達標率還是PM2.5平均濃度,剛剛過去的2016上半年,江蘇的環境表現,均比去年同期出色。7月26日,據江蘇省環保廳消息,省環境監測中心完成對全省上半年環境空氣、水環境、近岸海域以及聲環境質量的總結和評價,半年“體檢”,結果讓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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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超標,江蘇省13市空氣質量均未達標
“史上最嚴”的環境保護法自2015年1月1日實施以來,江蘇省嚴格落實,用最嚴厲的手段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全面超額完成“十二五發展綱要”確定的環境約束性指標。在昨日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所作的《關于2015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中,可以看到,雖然2015年江蘇省在國家確定的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等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上均較2014年有了明顯下降,PM2.5濃度也進入下降通道,但臭氧超標問題日益突出,13個省轄城市空氣質量均未達標。
去年PM2.5濃度比前年下降12.1%,臭氧問題突出
報告指出,全省環境空氣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濃度相比2014年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PM2.5年均濃度下降12.1%。不過,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年評價,13個省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均未達標,超標污染物為PM2.5、PM10、臭氧和二氧化氮。按日評價,全省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率為66.8%,較2014年上升2.6個百分點。
報告認為,江蘇省經濟基數大、能源消耗大、開發強度大、產業結構偏重,主要污染物仍在高位削減,長期積累的環境風險隨時可能爆發。PM2.5平均濃度雖然進入下降通道,但臭氧超標問題日益突出。全國74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中,江蘇省13個省轄市總體處于中等偏后。流域性水污染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主要湖庫富營養化特征依然明顯,蘇北地區飲用水源不時拉響“警報”,入江支流和近岸海域水質呈現波動下降趨勢,城市河道整治成果相當脆弱。企業違法排污問題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別是危廢非法處置和轉移案件高發。
“四個著力”上做實功、見實效
針對上述問題,報告指出,今年江蘇重點在“四個著力”上做實功、見實效。
首先,著力推動經濟綠色轉型。
其次,著力打好大氣、水和土壤三大治污攻堅戰。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認真落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大力壓減非電用煤,大型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率達80%以上,10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基本實現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或淘汰;繼續推進熱電以及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非電行業的“貫標”,降低工業污染負荷;全面淘汰剩余的16.46萬輛黃標車,對新注冊和異地轉入車輛統一實施國V標準;將VOCs納入總量控制范圍,以石油煉制、化工、涂裝、干洗等行業為重點,實施一批重點治理項目,開展VOCs排污費征收試點;毫不放松地落實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措施。全面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第三,著力規范環境秩序。
第四,著力推進生態環境管理制度綜合改革。
2016年目標:空氣優良天數比例達68%
報告明確,2016年江蘇省環保工作的主要目標是,全省PM2.5平均濃度較2013年考核基準數下降13%,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68%;國考斷面水質優Ⅲ比例提至63.5%,劣Ⅴ比例控制在3.8%;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削減2%、2%、3%和3%。VOCs排放總量下降1.5%。
空氣/
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6.3%
2016年上半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總體保持穩定,達標率較2015年同期上升3.0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6.3%,PM10、O3、SO2和CO濃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NO2濃度保持穩定。
從城市來看,13個省轄市的空氣質量達標率在58.0%~72.0%之間,平均為65.3%,同比上升3.0個百分點。13個省轄城市環境空氣中,PM2.5平均濃度在52~64μg/m3之間,平均為59μg/m3;PM10平均濃度在80~131μg/m3之間,平均為101μg/m3;O3日最大8小時平均第90百分位濃度在133~186μg/m3之間,平均為160μg/m3。SO2平均濃度在17~38μg/m3之間,平均為25μg/m3;NO2平均濃度在27~52μg/m3之間,平均為38μg/m3;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濃度在1.3~2.5mg/m3之間,平均為1.7mg/m3。
各項主要污染物濃度也穩中有降:監測顯示,與2015年同期相比,除NO2濃度保持穩定外,其余5項主要污染物濃度均有不同程度降低,其中,PM2.5和PM10平均濃度分別下降6.3%和3.8%,O3日最大8小時平均第90百分位濃度下降3.6%,SO2平均濃度和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濃度分別下降7.4%和5.6%。
受不利氣象條件等因素影響,上半年全省共發生4次大范圍重污染天氣過程,發布藍色預警3次,黃色預警1次。全省重度污染天數比例為2.2%,無嚴重污染天。
但與2015年同期相比,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下降2.0個百分點。北方沙塵和秸稈焚燒對江蘇省空氣質量的影響有所減弱。
水/
全省地表水水質穩定,太湖水質好轉
2016年起,江蘇省按照國家、省“十三五”確定的新點位開展水環境質量監測工作,其中流域地表水省級考核斷面380個(含國家考核斷面104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省級考核點位108個(含地市級以上國家考核點位25個)。上半年,全省地表水環境質量總體穩定。
國家考核的飲用水水源地全部達標
2016年上半年,全省108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其中101個地表水水源地、7個地下水水源地)取水總量為28.06億噸,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取水量分別占99.2%和0.8%。達標(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水量為28.00億噸,達標率為99.8%。
其中,國家考核的25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總量為13.98億噸,水質全部達標。
流域地表水水質變好
2016年上半年,全省104個地表水國家考核斷面(實測102個)中,水質符合Ⅲ類的斷面比例為62.8%,劣Ⅴ類斷面比例為7.8%。與2015年同期相比,水質符合Ⅲ類斷面比例上升1.6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下降2.4個百分點。
380個省級考核斷面(實測377個)中,水質符合Ⅲ類的斷面比例為56.0%,劣Ⅴ類斷面比例為8.5%。
太湖流域水質好轉
2016年上半年,太湖湖體高錳酸鹽指數和氨氮平均濃度達到Ⅱ類標準要求,總磷平均濃度符合Ⅳ類標準,總氮平均濃度為2.22mg/L,劣于Ⅴ類標準。與2015年同期相比,總氮平均濃度基本持平,總磷平均濃度上升15.5%,氨氮平均濃度上升6.3%,高錳酸鹽指數平均濃度下降2.5%。湖體綜合營養狀態指數為55.2,同比降低0.6,總體處于輕度富營養狀態。
依照水質自動站監測數據,以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和總磷3項指標評價,15條主要入湖河流中,有7條河流水質符合Ⅲ類,占46.7%;其余8條河流水質處于Ⅳ~Ⅴ類,占53.3%。與2015年同期相比,水質略有好轉。
列入省政府目標考核的太湖流域65個重點斷面(實測62個),采用水質自動站監測數據,以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和總磷3項指標評價,有38個達標,達標率為61.3%,較2015年同期上升13個百分點。
淮河流域水質保持穩定
省監測中心數據顯示,江蘇省淮河干流水質較好,4個監測斷面水質均符合Ⅲ類標準,與2015年同期相比保持穩定。
主要支流水質總體處于輕度污染,符合Ⅲ類、Ⅳ~Ⅴ類和劣Ⅴ類水質斷面分別占64.2%、25.1%和10.7%,影響水質的主要污染物為化學需氧量、總磷和氨氮。與2015年同期相比,符合Ⅲ類標準的水質斷面比例上升1.4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亦上升3.8個百分點。
長江干流總體水質穩定
與2015年同期相比,長江干流水質保持穩定。主要入江支流水質總體處于中度污染,41條主要入江支流的45個控制斷面(實測43個)中,水質符合Ⅲ類、Ⅳ~Ⅴ類和劣Ⅴ類斷面分別占44.2%、32.6%和23.2%,影響水質的主要污染物為氨氮、總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與2015年同期相比,符合Ⅲ類標準的水質斷面比例下降5.8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下降1.8個百分點。
酸雨/
平均發生率下降1成多
全省省轄城市酸雨平均發生率為19.0%,降水平均pH值為5.50,酸雨平均pH值為4.85。南京、無錫、常州、蘇州、南通、淮安、揚州和泰州8市監測到不同程度的酸雨污染,酸雨發生率介于0.9%~46.5%之間。徐州、連云港、鹽城、鎮江和宿遷5市未采集到酸雨樣品。
與2015年同期相比,全省酸雨污染總體有所減輕,酸雨平均發生率下降10.3個百分點,降水酸度減弱3.2%,酸雨酸度略升0.8%。
聲環境/
晝間質量好于夜間
全省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總體較好,晝間聲環境質量好于夜間。依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評價,2016年上半年,全省1~4(4a、4b)類功能區聲環境晝間達標率分別為94.7%、97.5%、98.6%、98.8%和100%,夜間達標率分別為76.3%、89.0%、92.9%、72.3%和100%。
經濟發展,城市夜生活的時間越來越長。監測專家認為,全省環境噪聲平均等效聲級表現出與城市日常生產、生活和作息規律相關的變化特征。
與2015年同期相比,全省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總體略降,其中夜間達標率下降較為明顯,1類區、2類區、3類區、4a類區夜間達標率分別下降0.7個百分點、4個百分點、2.7個百分點和7個百分點。
原標題:江蘇上半年環境“體檢”:PM2.5均濃度同比下降6.3%(來源:新華報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