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逐步實現法治化、常態化、規范化、科學化,7月25—26日,全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推進現場會在無錫市召開。無錫市副市長馬良出席會議并致辭。省生態環境廳一級巡視員于紅霞出席會議并講話。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生態環境風險損害鑒定評估中心副主任齊霽出席會議并作專題輔導。省生態環境廳法規標準與科技處、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局負責同志和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分管負責同志、相關處室負責人參加會議。
馬良在致辭中說,近年來,無錫堅持“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理念,秉承“每案必立,每案必賠”目標,建立了行政處罰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一案雙查”制度,出臺了“案件分類辦理指南”,多措并舉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常態化規范化。
會上,無錫市生態環境局發布并播放了行政處罰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一案雙查”全過程記錄規范視頻。
無錫、泰州、蘇州吳中區、南通海安市、宿遷泗洪縣等地區單位圍繞全面推進“一案雙查”、探索多元化的賠償與修復方式、加強修復基地規范化建設和管理以及探索構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生態產品交易銜接機制等實踐經驗進行交流。
齊霽作專題輔導,從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建設情況、主要內容和重點問題三個方面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進行了全面講解。
于紅霞強調,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把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深入開展主題教育結合起來,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大的力量,扎實推進我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再上新臺階。一是進一步加大案例實踐力度,保持嚴的基調,建立完善行政處罰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一案雙查”機制。二是進一步規范鑒定評估行為,充分發揮電子化評估和類案參考的作用,努力解決區域間存在的“同案不同評估意見”等問題。三是進一步加強典型示范引導,培育選樹一批質量高、效果好、社會公眾知曉度高的精品案件。四是進一步尋求改革新的突破,要將我省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中形成的一批成熟經驗和一些實踐證明有效的改革舉措,探索通過立法予以固化并復制推廣。
本次會議,與會人員還現場考察了無錫市梁鴻濕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示范基地和太湖貢湖灣濕地保護區,了解太湖水源地保護綠色屏障的重要舉措和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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